韩保江:多点发力,共促实现高质量发展******
本期光明网理论学术动态导读关注高质量发展、中国式现代化、“六个必须坚持”、 国际科技合作等话题,欢迎网友踊跃参与讨论。
【韩保江:多点发力,共促实现高质量发展】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韩保江表示,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明年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的合力。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的合力,需要系统思维、多重用力、多管齐下。首先,必须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工作,新中国70多年的发展经验表明,什么时候把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工作摆正了、抓好了,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就顺利。其次,必须突出“稳增长”,从需求侧看,培育由提高供给质量、优化分配格局、健全流通体系、全面促进消费、拓展投资空间等共同组成的完整内需体系;从供给侧看,要按照“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的总要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共同形成驱动经济增长的合力。再次,必须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产业政策要发展和安全并举,科技政策要聚焦自立自强,社会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线,避免政策“冲突”,打好政策组合拳。最后,必须加快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各级政府和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容错、纠错机制,科学厘清中央和地方尤其是基层政府的事权、财权责任,依法保护公有制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产权,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勤劳创新致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各类市场主体的发展积极性凝聚起来。
摘编自《光明日报》
【彭菊花: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夯实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根基】
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彭菊花指出,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不断夯实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根基。一方面,文化自信自强为我们成功走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提供重要支撑。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说到底是要坚定文化自信。我们要深刻把握文化自信自强和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关系,不断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另一方面,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之一。我们要牢牢把握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把文化建设作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支撑,更加自觉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同时,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紧紧围绕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这个重要目标,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
摘编自《人民日报》
【韩庆祥:把握 “六个必须坚持”,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
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韩庆祥指出,不断谱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篇章,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庄严历史责任。党的二十大报告从6个方面作了概括和阐述,强调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必须坚持自信自立,必须坚持守正创新,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必须坚持胸怀天下。“六个必须坚持”是一个环环相扣、逻辑严密的有机整体,是在实践中继续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必须遵循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必须坚持和运用好的立场观点方法。其一,根本立场是“坚持人民至上”。新征程上,要“站稳人民立场、把握人民愿望、尊重人民创造、集中人民智慧,形成为人民所喜爱、所认同、所拥有的理论”。其二,立足基点是“坚持自信自立”。中国的问题必须由中国人自己来解答,从中国基本国情出发且作出符合中国实际和时代要求的正确回答,要坚持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以更加积极的历史担当和创造精神为发展马克思主义作出新的贡献。其三,科学态度是“坚持守正创新”。新征程上继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要悟透守正创新的丰富内涵;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要进一步推进“两个结合”。其四,理论任务是“坚持问题导向”。我们要继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聚焦实践遇到的新问题、改革发展稳定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国际变局中的重大问题、党的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其五,思想方法是“坚持系统观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治国理政遇到的问题大都是系统性问题,必须把握好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宏观和微观、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特殊和一般的关系。其六,世界眼光是“坚持胸怀天下”。解决中国问题既要立足中国,也要放眼世界,直面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把中国问题置于人类发展进步潮流中进行思考谋划。
摘编自《经济日报》
【王文君、李宏:正视机遇和挑战,多措并举构建国际科技合作新格局】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王文君、李宏认为,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全球经济增长态势出现疲软,科技领域因而呈现国际合作与竞争交织并存的复杂态势。一方面,新技术、新突破及其催生的新应用、新体验正不断改变生活的方方面面,人类社会对于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的需求前所未有;另一方面,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又面临着一些国家意欲限制其竞争对手发展的“单边主义”和“阵营化”行动的挑战。未来,我国应继续倡导合作、共赢、团结、包容的开放精神与理念,与各国携手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一是站在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高度,打造我国国际科技合作新格局。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应加强统筹谋划,以开放、团结、包容、非歧视的姿态开展合作,构建人才、技术、项目、平台等方面全方位、深层次的国际合作格局。二是秉持“合作共赢”理念,拓宽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之路。瞄准全球主要创新大国和关键小国,精准选择合作领域,开辟多元化科技合作渠道;面向“一带一路”沿线的发展中国家推广转移具有“适用性”或“包容性”的技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和安全水平,重新布局合作伙伴,构建互利共赢的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体系。三是激发科研要素流动活力,提升开放环境及国际合作的专业化保障服务能力。为科技人才出入境提供便利,推动外事服务、外国人才服务、法律咨询服务等科技保障类工作更加专业化、国际化,为集聚国际人才和国际创新资源营造富有吸引力的环境;联合各国的相关科技管理机构,共同打造系列国际科技合作传播产品,在全球范围讲好“中国科技故事”。
摘编自《科技日报》
(光明网记者 赵宇整理)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丰厚滋养******
作者:陈祥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福建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陈荣文(福建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渊源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其中蕴含的天下为公、民为邦本、为政以德、革故鼎新、任人唯贤、天人合一、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等,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积累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的重要体现,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形成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等,也一定会在社会治理观中得以体现,并通过成文或不成文的规范形式予以表达,用以规范秩序,成风化俗,引领风尚。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法治观念、法治原则的生成与发展提供了丰富启迪。比如,“法”须“道”统的“道”“法”关系论,为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一首要原则,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提供了有益启迪;“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价值取向提供了历史借鉴;“观俗立法”的法治经验,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明确法治道路应当建立在自己的国情基础上提供了历史智慧;“经国序民,正其制度”的治国方略,为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启示;“法与时转”“治与世宜”的社会治理观,为健全和完善适应实践发展需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了理念启迪;“法立,有犯而必施”和“难于法之必行”的治理经验,为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供了历史依据;“得其法”与“得其人”并重,“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的法治实施思想,为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积蓄全面依法治国重要力量提供了思想基础;“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等正反两方面的强调,为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贡献了治理智慧;“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的治吏思想,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找到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提供了法律文化渊源。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许多思想精华,经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理论支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通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古以来,我国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对我们先人所留下的丰富的法制思想、深厚的法律文化,我们不能妄自菲薄、数典忘祖,而应该挖掘和传承其中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只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不仅高度重视、积极倡导,而且为我们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树立了光辉典范。在指导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习近平总书记经常引用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经典名句来揭示法治建设的历史底蕴、民族特色和文化血脉。比如,他用“法者,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来宣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本国策;用“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来阐释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重要意义;用“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来揭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反映人民意志、体现人民利益的法治理念的重要性;用“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来强调法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在于法律的实施,在于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律正确实施,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等等。这些精彩用典,生动诠释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之间的渊源关系,赋予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鲜活的当代价值。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在融通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探索成功实践、人类法治文明的思想精华的基础上形成的,成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充分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丰润和滋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丰厚滋养
思想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法治领域的重要理论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把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贯通起来”,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融通结合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法律文化自信,赓续法律文化精神血脉,弘扬法律文化民族品格,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永不褪色的时代价值,结合新时代伟大变革、伟大实践、历史使命和时代要求,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为更好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提供有益历史经验和法治智慧启迪。
加强基础性整理工作,全面系统地梳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起源、发展、流变、实践,对不同时代不同流派的法律思想、法律理念兼收并蓄,理顺传统法律文化的发展脉络,提炼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一脉相承的内在精神,整理好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的丰富表达,凝练形成中华民族法律制度、法律思想、法律文化、法律精神的独特标识。
全面系统地对律、令、格、式等成文法源进行收集、整理与分析,对判词、契约、民俗、家规家训、族规族训等司法守法行为规训中的优秀法律文化因子进行挖掘、梳理与拓展,加强对法律文化典籍、文物和历史遗迹的保护和整理,让书写在古籍里、蕴藏在文物中、凝结于遗迹处的优秀法律文化彰显出来、鲜活起来、传承下去。
研究总结中华传统文化之“道统”与古代中国“礼乐政刑”之“治统”的关系,确立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礼法”之治中的重要地位。研究总结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中国古代法制的引领机制,研究总结中国古代法制的整体架构、核心内容、内在逻辑、实施效果,研究总结其成败与得失,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史为鉴、开创未来。
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阐释、宣传上下功夫,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通结合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化为人们日用而不觉的当代法律理念和先进法律意识。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学古而不泥古,破法而不悖法,“以古人之规矩,开自己之生面”,让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永续源头活水,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06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