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塞尔维亚“洋教练”在中国文字中寻找“年”味道******
(新春见闻)塞尔维亚“洋教练”在中国文字中寻找“年”味道
中新网威海1月12日电 题:塞尔维亚“洋教练”在中国文字中寻找“年”味道
作者 王娇妮 王晓根
手握毛笔,蘸上墨汁,一撇一捺……12日,来自塞尔维亚的体育教师戈兰在山东威海用两种文字写出了带有美好寓意的“福”字和祝福语。
威海南海新区位于山东半岛最东端,与韩国、日本隔海相望。近几年,随着对外开放的深入推进,不少外国人选择来这里工作和生活。
来自塞尔维亚的戈兰是威海南海新区青苗双语学校的体育老师。三年前,他带着妻子玛雅和他们的3个孩子,来到这里工作生活。
办年货、包饺子、抢红包、串门儿,戈兰对中国过年习俗十分了解。但最让他感兴趣的,还是在中国文字中找“年”味儿。
戈兰一家给中国邻居送春联。 王晓根 摄在威海南海新区观海社区12日组织的写春联活动中,戈兰一家五口齐上阵,依次跟着书法老师写“福”字。对戈兰来说,只写“福”字已远远不够,他还颇具创意地采取“接龙”形式,用母语塞尔维亚语在红纸上写下“健康喜乐、事业顺利、财源滚滚、新年快乐”的祝福语。
经过了3个多小时的努力,100多幅寄托美好寓意的春联铺满地面。喜庆的红纸上,外文字母和中国“福”字的混搭,呈现出“中西合璧”的美好愿景。
戈兰的妻子玛雅则提议学着本地人去“串门子”,送祝福。一家五口拎着春联,敲开邻居家的门。
“新年快乐!”戈兰一家双手作揖说着贺词。“太感动了,头一次接待这么特别的客人,祝你们阖家幸福!”邻居吴月美高兴地说。
回到家后,戈兰迫不及待地将对联“迎喜迎春迎富贵 接财接福接平安”贴在自家门上。“有点歪”“不对,太高了”,三个孩子当起了“质检员”,要求爸爸做到分毫不差,端端正正。
小儿子卢卡还拨通了塞尔维亚朋友的电话:“我们家现在有春联了,等到春节那天,我还要给你打电话拜年,你记得要学习几句吉祥话呀。”卢卡向他的朋友介绍起了中国传统习俗,当起了“中国通”。
戈兰细数起还要为中国年做的准备,“今年我要包具有塞尔维亚特色馅料的饺子给家人们吃。”“我要体验万家寨大集,听说临近过年时候的大集特别热闹。”“最近还有丹顶鹤、天鹅等鸟类来到这里,我要拿着相机记录下来,到时候发给塞尔维亚的家人看。”一件件事填满了他的待办清单。
从中国美食到传统习俗,戈兰一家人入乡随俗。“没待够”是戈兰一直挂在嘴边的话,他去过中国许多城市,最后定居在威海,一家人在这里感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底色和城市发展的亮色。(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