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危机”要来了?世卫组织回应!******
文/刘亮
近日,世界卫生组织在官网更新了应对辐射和核紧急情况建议储备的药物清单,包括稳定碘和普鲁士蓝等,并建议各国政府做好储备工作。这是自2007年以来该清单的首次更新。
据清单具体内容,典型的辐射应急储备包括以下药物:
稳定碘,用于阻止或减少甲状腺对放射性碘的吸收;
普鲁士蓝,用于去除人体内部的放射性铯 (Cs) 和铊 (Tl);
在急性辐射综合征(ARS)情况下,用于缓解骨髓损伤的细胞因子;
用于治疗呕吐、腹泻和感染的其它药物。
消息一出,立即引发网友种种关于“核危机”的猜想和担忧。“核危机”真的要来了?
对此,世卫组织2日深夜回复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称,此次清单的更新与当前国际政治形势变化无关,是按照标准惯例的一次更新发布。此次更新是基于2021年召开的世界卫生大会提出的一项工作计划。
针对为何建议各国做好相关储备,世卫组织在回复中强调,此次清单更新主要面向政策制定者和政府官员、应急工作人员、医疗保健提供者、药剂师和研究人员。
透过这份清单最想要传递的关键信息是,各国做好相关储备工作可以确保在紧急情况发生时获得相关药物,防止或减少辐射给民众身体健康带来的损害。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